一、单位简介
来宾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学校是201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设的项目,为来宾市教育局直管、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学校位于来宾市教育园区内,占地面积86671平方米(约130亩),建筑面积23566平方米,总投资6121万元(中央彩票公益金3000万,地方配套资金3121万元)。2013年11月开工建设,基地建有室内实践区、室外实践区、综合训练区、生活区四个基本功能区。学校主要职能是负责为来宾市各中小学校提供校外实践平台,承担全市中小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任务。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职数
(一)艺术教师1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凭的2023年应届师范类院校毕业生,艺术类(音乐、美术、设计)专业,能兼顾多个艺术、综合素质高的优先。
(二)心理教师1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凭的心理健康相关专业(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等),持心理咨询师证及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三)护理人员1名,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凭,拥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有公立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要有较好的普通话水平和语言表达力;
(三)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有团结协作,积极进取的精神。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教师主要负责授课和学校部门干事工作。
(五)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来宾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学校2023年7月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岗位计划表》。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资格审查、验证审核、联系方式。
1.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20:00前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打包发送到电子邮箱:lbjd2013@***。
2.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需在2023年8月3日9:00--10:00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现场即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地点:来宾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学校(来宾市水韵路68号,教育园区内,从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大门进入)。
(2)需提供的材料:《2023年来宾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本人近期的一寸彩色免冠照1张、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讫后退回)。
(3)由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对申请人专业、学历等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基本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4)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即为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未取得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在读学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15878261478。
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关于报名、面试费用: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及面试费。
五、面试
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由来宾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一)教师面试:试讲
时间:2023年8月10日上午9:00点开始
地点:来宾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学校综合楼五楼会议室(来宾市水韵路68号,教育园区内,从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大门进入)。
内容:(1)考察应聘人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科课程某一具体课题体现出来的组织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效果等。(2)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程序
1.应聘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报到,经工作人员核实后,到候考室抽签候考。
2.应聘者凭抽签序号单,在工作人员的引领下,按所抽取的序号顺序进入试场参加面试。
3.面试结束后,应聘者离开考试区域。
(三)面试纪律要求
应聘者未按时到达候考室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
(四)成绩计算
1.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3.同分数处理办法: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者优先。如此还不能区分,由来宾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六)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当天在来宾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学校公告栏公布应聘者成绩。
六、体检、考察(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
(一)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规定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则在面试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二)考察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能力、遵纪守法及报考资格复审情况。
(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应聘者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审批和聘用管理和待遇
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在来宾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学校公告栏和公众号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后,能胜任岗位需求的,正式录用,由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要求至少履行合同至2023年12月31日,一年一聘,可以续聘。聘用期内社会保险按全市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学校负责。聘用人员享受工会会员待遇。聘用待遇按学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①在学校开展实践活动期间,教师工资3300元/月、餐补330元/月;②在寒暑假期间和学校不开展实践活动期间,教师工资为3300元/月。
八、岗前培训
由来宾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学校有关部门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待定。
九、公开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本公开招聘公告由来宾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878261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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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学校
2023年7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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